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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贴项目 知识产权 其他荣誉证书


双软评估
一、评估时间
1、软件企业评估时间原则上为每季度一次.
2软件产品评估时间为每两个月一次。
二、软件企业评估申请条件
1、以软件开发生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软件或信息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


2、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应符合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4、 企业年软件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年企业收入总额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三、软件产品评估申请条件

1、企业拥有的软件著作权(需有源代码及用户手册)

2、软件产品检测报告(软件测评中心)

3、软件产品样品(原件(刻录制作光盘,多个产品可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有加密狗或相关附件需一并附上)。

四、好处


1、增值税按3%征收,其余部分即征即返;

2、享受营业税优惠;

3、享受关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