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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级高新入库

项目名称

优惠政策

申报条件

泉州市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入库

1、补贴:对当年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分摊。

2、对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当年实现税收增长的(年缴纳税收增长达10%),给予不高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的资金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

1、企业有知识产权(专利、软著等),要求I类1项以上或近三年II类2项以上

2、对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领域》范围

3、科技人员比例8%

4、近一年研发费用投入占比同期销售收入达到相应要求:

3%     小于2亿

2%     2亿以上

5、上年度高新产品收入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