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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级高新企业认定

项目名称

优惠政策

申报条件

国家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15%缴纳,岛内两免三减半。

2、区级补贴:同安25万、海沧和翔安20万、湖里15万、思明和集美10万。

3、研发费用补助: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10%补助,最高250万。

4、政策倾斜支持:骨干员工落户政策,还可获得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政府采购招投标、创新型企业、银行贷款等倾斜支持。

1、企业有知识产权(专利、软著等)

2、对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领域》范围

3、科技人员比例10%

4、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占比同期销售收入达到相应要求:

5% 小于5000

4%    5000万到2亿

3%    2亿以上

5、上年度高新产品收入达到60%以上

6、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达到71分以上